认购协议书
认购协议书汇编七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认购协议书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认购协议书 篇1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鉴于:
1.乙方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甲方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合法企业并具备基金管理的经营范围与资质,双方拟合作发起设立博富 艺术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2.甲方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3.乙方意向参与甲方的基金认购工作并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企业拟募集资金 万元人民币,基金认购最低份额确定为 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对于古董艺术品藏家收集
珍藏存世量稀少的古董级艺术珍品和被市场认可的近现代及当代艺术大师的精品之作投资,以获取相关投资收益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事宜,订立本协议:
1.基金认购
1.1乙方自愿认购有限合伙企业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00元)的基金份额;
1.2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完成各项设立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由有限合伙企业与乙方另行签订管理协议,委托甲方对乙方所购买的全部基金份额进行运作和管理,同意甲方对基金账户内的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艺术品投资交易的具体操作并保证乙方资金的安全。乙方承诺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基金的投资交易,不干预甲方的操作;但乙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有限合伙企业筹办设立的情况和基金的投资收益状况;
1.3 委托投资期为 年(双方签署协议后,自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之日起算);
1.4本次基金认购工作时间和步骤安排:基金认购协议应于 年 月 日前签署完毕;乙方最晚须于 年 月 日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并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将基金认购款汇入有限合伙企业制定账户;本次基金认购工作除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外,还以资金先到先认为原则。如乙方在签订包括本协议在内的各项协议之后,未按本
协议约定期限汇入约定数额资金,则全部协议自始无效,乙方不得提出继续履行的权利主张。本协议的无效不影响第3条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5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银行账户后,将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按上述约定期限向该账户汇入认购款项;
1.6其他本协议未约定的诸如:收益分配、风险控制等事项,待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募集完毕,各方出资人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后,各种事项的约定以有限合伙协议为准;
2.保密条款
2.1签署本协议书的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书而获得的与下列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次基金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秘密;
但是,按照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书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若有);(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2.3本协议效力解除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3.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3.1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各方均应按约定各行其责。任何一方因违反
本协议书约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3.2本协议书签署后,如乙方届时不参与正式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或不按有限合伙协议书约定期限将认购金额全额汇入有限合伙企业指定账户,即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协议签署的基金认购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3.3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4.其他约定
4.1在包括乙方在内的投资者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数达到 万人民币时,或者最晚于 年 月 日前,投资者将共同签订最终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用于工商设立登记;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内容将以本协议书为基础,即本协议书内容为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个别条款不一致时,将以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管理协议等为准。甲方已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将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与管理协议的版本送达乙方,乙方同意按不低于上述相关协议版本条件,在第1条第4款约定期限内正式签署上述相关协议;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后,无论乙方是否参与签署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本协议书均即为无效;
4.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4.3本协议书一式 份,各方执一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备案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认购协议书 篇2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位于岳冰湖县艾吾甫再力库木路(岳普湖商中心商铺,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产权处测算为准),办理日期为20xx年 月 日。
二 、认购价格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1号楼一层商铺 平方米单价为¥: 元/平方米 二 层单价为¥: 元/方米,总房价为¥ 元
三、认购定金
认购人签订本认购书时,向出卖人支付认购定金 人民币(¥: );出卖人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认购人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该定金于正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并计入买方房款之中。
四、付款方式
出卖人同意认购人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分期付款方式付款:
1.签定此协议时付 元 %
2.拆迁结束动工时付款 元 %
3.工程建至正负零时付款金额达到总房款的( ) ……此处隐藏4713个字……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认购双方当事人:
认购协议书 篇7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万通世界房地产有限公司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为 。乙方须于签定协议当日向甲方支付预购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购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有共用面积),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 %(含)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 日内,加以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值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2、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付款方式见本协议附件二。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直接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 ,银行帐号为。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协议附件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 (大写)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缴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北京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在协议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不足部分的相应市场平均价格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协议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金额的万分之 (大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过 日,超过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内部认购协议书内部认购协议书。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定金、房价款以及利息退还给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应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本协议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未选订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在未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本协议作为正式有效合同。甲方保证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与乙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本协议书与换签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相同的条款,在换签后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予保留,不得擅自变更已订明条款的内容,本协议所附附件为草案,以最终签定《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为准,如有违反视为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于 年 月 日之前完备法律手续而造成乙方无法换签正式契约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协议终止后30天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若乙方在甲方取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后30天内不与甲方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乙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甲方自乙方违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交付的房价款,对乙方所交付的购房定金及其利息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后至换签《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交纳。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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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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